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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
一、大學部
(一) 教育目標為:
(一) 教育目標為:
- 培養電子專業知識及技能:培養學生在電子工程領域基本理論的理解、分析、規劃設計與解決問題的能力,使在求新求變的專業領域中持續發展與學習。
- 培養從事研究之基本能力:培養進入電子工程領域研究所繼續進修之能力。
- 培養實務執行之能力:訓練與鼓勵學生考取電子專業證照,習得獨立開發與團隊合作之智能,為執行工程實務及成為團隊成員做準備。
- 培養服務社會之能力:培養倫理意識、社會責任及專業技術等三者並重,在服務社會時成為負責任的公民及領導者。
- 運用數學、科學及工程知識的能力
- 設計與執行實驗,以及分析與解釋數據的能力。
- 執行工程實務所需技術、技巧及使用工具之能力。
- 設計工程系統、元件或製程之能力。
- 有效溝通表達與團隊合作的能力。
- 發掘、分析及處理問題的能力。
- 認識時事議題,培養持續學習的習慣與能力。
- 理解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
(一)、教育目標為:
- 創研(奠定研發與創新應用能力):培養研究生具備吸收電子工程相關新知與掌握領域發展趨勢之能力及專業性論文閱讀與撰寫之能力,為日後研究與實作奠定基礎。
- 專業(培養電子專業技能與整合能力):訓練研究生具備實驗設計、數據解析與歸納論證之能力及專業簡報與表達溝通之能力,達到撰寫研究成果之目的。
- 創思(培養具備獨立思考及執行能力):培養研究生具備獨立思考與創新研發之能力,使學生成為具有倫理認知、社會責任及團隊合作之研究人材。
- 服務(培養服務社會之能力):培養研究生具有倫理認知、社會責任成為負責任的公民及領導者。
- 具備特定領域之專業知識。
- 策劃及執行專題研究之能力。
- 撰寫專業論文之能力。
- 創新思考及獨立解決問題之能力。
- 與不同領域人員協調整合之能力。
- 良好的國際觀。
- 領導、管理及規劃之能力。
- 終身自我學習成長之能力。
大學部學生核心能力與校定指標的對應表
項次 | 學生核心能力 | 核心能力說明 | 對應校(院)訂指標 |
1 | 運用數學、科學及工程知識的能力 | 課程教導及實際操作技能,引導並培養學生運用電子技術、技能及工具的能力。。 | 專業能力 |
2 | 設計與執行實驗,以及分析與解釋數據的能力 | 培養電子實作設計與實驗的執行能力,並將實驗結果進行數據分析與詮釋之能力。 | 專業能力/社會能力 |
3 | 執行工程實務所需技術、技巧及使用工具之能力 | 訓練學生使用專業軟體、硬體或工具設備,並配合應用趨勢使用新興科技技術之能力。 | 專業能力/就業能力 |
4 | 設計工程系統、元件或製程之能力 | 透過實驗課、專題製作、及論文研討等課程,訓練學生整合程式設計與資訊系統之能力。 | 專業能力/就業能力 |
5 | 有效溝通表達與團隊合作的能力 | 訓練學生分組執行專題研究或實作,並獎勵參加校外競賽,透過溝通與團隊分工,完成各項電子技術專案之能力。 | 專業能力/社會能力 |
6 | 發掘、分析及處理問題的能力 | 訓練學生對於專題研究或實作,從選擇題目、與老師討論確定研究主軸、資料收集、系統需求分析、製作、測試到完成報告撰寫之專題執行能力。 | 就業能力/社會能力 |
7 | 認識時事議題,培養持續學習的習慣與能力 | 配合專家學者演講與專題研究,使學生了解社會生態及經濟發展的脈動,藉由這些成功人士的範例,鼓勵學生不斷充實新知。 | 社會能力 |
8 | 理解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 | 透過相關通識課程之陶冶及專業智財權課程授課老師之社會經驗分享,加深學生專業倫理認知並配合服務學習課程學習落實以專業能力社會服務之實踐。 | 社會能力 |